索引号: 000014348/2020-45164
发布机构: 邯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 2020年11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体裁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2020年11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山区分局环境管理科。 电话(传真):0310-8015004 通讯地址:邯郸市陵园路576号(056001)
附:建筑节能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建筑节能新材料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邯郸市睿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刘海城 |
联 系 人 |
刘海城 |
||||||||||||||||||||||||||||||||||||||||||||||||||||||||||||||||||||||||||||||||||||||||||||||||||||||||||||||||||
通讯地址 |
河北邯郸工业园区东区,代召经三街以东、纬六路以南 |
||||||||||||||||||||||||||||||||||||||||||||||||||||||||||||||||||||||||||||||||||||||||||||||||||||||||||||||||||||
联系电话 |
18203166688?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056000 |
||||||||||||||||||||||||||||||||||||||||||||||||||||||||||||||||||||||||||||||||||||||||||||||||||||||||||||||||
建设地点 |
河北邯郸工业园区东区,代召经三街以东、纬六路以南,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
立项审批 部门 |
邯山区行政审批局 |
批准文号 |
邯审山批备字〔2020〕60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技改R 改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0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725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2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5%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期投产日期 |
|
||||||||||||||||||||||||||||||||||||||||||||||||||||||||||||||||||||||||||||||||||||||||||||||||||||||||||||||||||
1、项目由来 邯郸睿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邯郸工业园区东区,代召经三街以东、纬六路以南,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是一家以生产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板为主的公司。我国隔热保温材料行业的发展历程就是行业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变化史。上世纪末,主流产品是珍珠岩、岩棉类保温材料;到本世纪前10年,主流产品变为挤塑板、聚氨酯等有机保温材料;目前,珍珠岩无机保温材料具有防火性能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传统隔热保温材料已经进入淘汰初期;未来,复合型、多功能性隔热保温材料将逐渐占据市场,成为绝对主角。 因此2020年9月,邯郸睿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生产线及环评手续转让协议,公司对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高分子建筑节能新材料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邯郸市睿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工程厂址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地搜集了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在现场踏勘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节能新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邯郸市睿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邯郸工业园区东区,代召经三街以东、纬六路以南,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5′9.93″,北纬36°34′40.45″。西侧为经三街,北侧为纬六路,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东侧410m为代召村,东南635m为堤南堡村,西侧450m为东张策前村。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对建筑节能新材料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配置挤塑板切割机、剪网机、折弯机、冲眼机等设备,生产钢丝网片组合板现浇混凝土墙体自保温系统,项目建成后年产120万平方米RQB钢丝网片组合板现浇混凝土墙体自保温系统。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产品方案见表2。 表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 该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 (7)职工人数: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工程调配。 (8)工作制度:项目技改后生产制度不发生变化,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4、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见表3。 表3 该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表4 聚氨酯粘合剂组分一览表
5、主要设备设施 该项目技改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5。 表5 项目技改后主要设备一览表
备注:现有高分子建筑节能新材料生产线所包含设备全部拆除。 6、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次技改项目绿化依托厂区现有绿化,无新增绿化用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2)供电 项目用电由厂区现有供电系统供给,可满足项目要求。 (3)供热、制冷 本项目生产用电加热。办公室夏季制冷采用空调。 7、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的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2015年版)》中区域禁止和淘汰建设项目,也不在该文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内,符合河北省政策要求,同时该项目经邯山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邯审山批备字〔2020〕60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河北汉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北邯郸工业园区东区,代召经三街以东、纬六路以南,公司2016年11月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高分子建筑节能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一、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原有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二、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工程主要设备见表6。 表6 现有工程主要设备一览表
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1、现有工程废气污染源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切割颗粒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现有工程污染源监测数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8mg/m3,排放量0.95t/a,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 现有工程切割工序在车间内进行,颗粒物通过集气罩通往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23mg/m3,排放量1.23t/a,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生产车间部分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厂区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较少,通过封闭厂房、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现有工程废水污染源 现有工程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现有工程噪声污染源 现有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采取在各设备基座进行减振处理,风机设置消声器,所有机械设备置于厂房内,日常使用过程中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现有工程固废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